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将继续教育证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统一由各教学院部保管,其中行政人员依据教科研所隶属的教学院部进行归口。
二、继续教育学习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教学院部要加强管理,确保继续教育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各教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信息完善、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仔细审核学习信息,确保有序推进。
三、各教学院部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已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和需要更换的继续教育证书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集中进行继续教育证书的验证和更换工作。
四、根据继续教育学习相关规定,人社部门对于继续教育间断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予验证。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