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47号)文件予以转发,请各系部从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师职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挂职锻炼人选,并积极联系挂职单位,部门研究后报至组织人事处。
一、推荐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与系部选派相结合。系部须于5月15日前确定推荐选派教师名单、拟挂职锻炼单位和挂职岗位。
2、组织人事处汇总各系部申报材料,与学院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研究确定挂职锻炼人选。
二、有关规定
1、挂职可采取脱产或兼职方式进行。以脱产方式挂职要确保正常工作时间在挂职单位;以兼职方式挂职可以根据挂职单位需求和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合理安排时间。
2、挂职时间为一年,我院拟定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3、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皖教秘人[2014]47号文件执行。
组织人事处
2014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