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4年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职称评定申报工作
1、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坚持分类实施、分级管理、总量控制、职岗一致、竞争择优、阳光公正的原则。
2、严格执行职评政策标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各系部和职能处室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各系部在推荐时要紧紧围绕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充分体现结构调整的思想,向重点特色学科专业和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倾斜;要坚持从长计议、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制定剩余岗位职数年度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3、注重职称评审导向。各系部要坚持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既重教学又重科研,既重数量更重质量,既重学识更重师德,坚持标准条件,认真评议推荐,做到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对于专业课教师,各系部要特别是注重推荐具有企事业和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产学研合作研究经历和具备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审。
学期接近期末,请各有关系部领导、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大局出发,克服困难,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
二、有关政策
1、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
2、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3、学院评审推荐办法按照《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职党发[2013]21号)文件执行。
4、各系部岗位职位数情况要严格按照《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再次分配实施方案》(职院发[2014]1号)文件执行,在核准的岗位职位数限额内开展推荐和评聘工作,严格执行岗位结构比例,严禁突破岗位数额;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以上文件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查阅。
三、评议推荐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系部评审、推荐
1、 6月16日前,各系部根据学院分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情况申报2014年拟使用副高级岗位职位数,组织人事处予以核准后,组织报名工作。行政处室及教辅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部门推荐后向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由组织人事处核准后委托相关系部评审推荐。
2、6月20日前,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6月17日前,各申报人准备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材料报组织人事处,统一办理免试证书。6月20日前,各申报人按照省教育厅评估中心要求提供代表作材料办理论文检测,电子材料发至组织人事处金本能同志电子政务,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的检索须提供论文原件。
3、7月5日前,系部审核材料并将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审核。
4、7月7日,组织人事处对对材料进行预审。
5、7月8日-10日,系部对申报人及材料公示(职位数有竞争的须量化打分),系部职评领导小组(系评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形成推荐意见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二)学院评审、推荐
1、7月11日,组织人事处接受系部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7月中旬,学院职评领导小组评审(校评委员会)申报材料。
3、7月20日前,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4、7月29日前,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二)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三)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四)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代表作送专家鉴定前要先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检测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五)关于代表作鉴定问题。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论文鉴定仍然实行评鉴合一,由省教育厅组织学科组专家鉴定。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
(六)关于任职时间和取得业绩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始时间为申报现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的次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五、申报人及各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此表一律采用A3纸打印)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部门查验原件,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论文由职教研究所统一负责审核,并出具查验报告。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
10、高职高专学校代表作鉴定材料(由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鉴定)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校、学科和申报职务。
在校内评议推荐时,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各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开展推荐评议,严格公示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不存在争议。同时,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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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
(本文件中所有相关附件材料请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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