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发挥老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传、帮、带”的作用,更好地促进新教师的成长和专业发展,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新教师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对象
2014年度学院公开招聘引进的新教师。
二、有关规定
1、系(部)为每位新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由1-3名教师组成。指导教师组要明确指导工作的分工,分别做好新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其他业务的指导。
2、指导期限一般为两年(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3、各教学系(部)要认真为新教师选配好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名单经教学系(部)研究批准后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将对指导教师人选进行审定。
4、指导教师应把指导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作为己任和应尽的义务,尽责尽职。要定期向系部、教研室书面汇报指导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以作为部门考核导师的依据。
三、聘任工作程序
1、2014年12月19日前,各有关部门审核《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青年教师指导导师申报表》,并向组织人事处报送《2014年度新教师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相关附件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2、2014年12月下旬,组织人事处对人员名单进行审核。
3、2014年12月底,各部门向组织人事处报送指导计划和学习计划。
组织人事处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179529815.doc
179522015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