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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发布高校成果转移转化经验③|职称评聘、兼职兼薪与离岗创业

作者:科技处转载     发布时间:2020-04-08     信息来源:151amjs澳金沙门科研处      阅读次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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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进展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以通知的形式发布了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典型经验,介绍首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在风险防控、专业化能力建设、岗位设置及职称评聘、校外兼职与离岗创业、专利布局与高价值专利培育、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本期,高校科技进展将和大家一起分享大连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在“职称评聘、兼职兼薪与离岗创业”方面的典型经验。

 

首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典型经验之三——职称评聘、兼职兼薪与离岗创业

 

      畅通从事成果转化工作教师的职称晋升通道,明确科技人员校外兼职和离岗创业相关制度,能够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活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加大改革力度,将国家有关激励政策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苏州大学设立了成果转化类岗位;四川大学在职称评审中增加成果转化类指标;清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规范了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的审批流程和相关规定。

 

一、科技成果转化进款等纳入岗位评聘条件(大连理工大学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将科技成果转化进款等纳入评聘条件。对于转系列竞聘该类型岗位的人员要有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级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校企校地研究院等平台承担项目,以签订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技术许可、转让和作价投资)为准。

 

二、单列应用推广型岗位(苏州大学)


       

       

 

      单列应用推广型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水平和发展潜力与岗位的匹配度。对高级职务申报者,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同行外审,重点考察代表性成果的创新水平、质量以及转化情况,同时由校内专家进行学科组评议,根据申报人员申报的岗位类别、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议,最后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

 

     近两年,已有5名教师申报应用推广型岗位,3名通过评审被正式聘任,其中正高2名,副高1名。

 

三、成果转化类指标列入职称评审标准(四川大学)


       

       

 

1.在【优秀青年教师破格申报】中,将“作为负责人承担横向项目且到校经费(或累计到校经费)”达到某个额度作为必备条件选项之一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2.在【优秀青年教师绿色通道】和【专职科研系列】明确“作为第一发明人,以四川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并签订技术许可或转让合同,且实际到校经费(不含拨出经费)”达到某个额度作为必备条件选项之一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务。

 

3.在【教学科研系列】明确“承担横向科研项目(或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大型工程项目,排名前3)1项且到校经费(不含拨出经费)”达到某个额度可作为必备条件选项之一申报副教授/教授,且在【教学科研系列】和【专职科研系列】均明确将“作为第一单位及第一完成人推广应用原创性重大知识产权≥1项且成果转化累计到校总经费(不含拨出经费)达到某个额度作为申报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的可选条件之一。

 

4.在【工程实验系列】明确“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的职务发明成果实现产业化(或重大科研成果转化、重大工程技术项目转化、大型工程项目),且累计上交学校效益”达到某个额度可作为必备条件选项之一申报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四、规范兼职兼薪与离岗创业审批、时限、取酬、考核等要求(清华大学)


       

       

 

      印发《清华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活动管理规定》,规范校外兼职分类与审批、校外兼职时间与取酬、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离岗创新创业管理、相关责任等。

 

1.从事校外兼职应由本人申报,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报人事处审批。原则上不得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等重要职务,不得作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兼职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一天,全年累计不超过二十二天。

 

2.校外兼职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教职工于每年年底如实向学校报告全年兼职情况,由二级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3.教职工离岗创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单位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依据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科技成果处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批准,教职工可以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

 

4.离岗创新创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且不得超过聘用合同期限;不得从学校和校外聘用单位同时获得报酬。创业期满或本人提出提前回校,由所在二级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岗位聘任。

 

五、明确离岗创业期限、职称评聘、养老保险等政策(浙江工业大学)


       

       

 

1.离岗创新创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多续签一次,两次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2.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年度考核等方面将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业绩作为重要依据。

 

3.允许离岗创业人员在养老保险问题上拥有选择权,可按规定继续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也可选择在企业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4.审批流程一般为:个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离岗创业申请表》,详细说明离岗创业去向及创业项目说明,经所在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人事处处务会讨论、签署意见后,上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向浙江省人社厅报备,最后学校与个人签订离岗创业协议。

 

      目前,共有14位教师办理了离岗创业申请手续。据不完全统计,已创办企业4家,创造产值2000多万元,争取到合作经费近千万元,带动劳动就业65人。

 

来源:教育部科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