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之窗 >> 正文
科研经费:放管之间如何平衡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5     信息来源:151amjs澳金沙门中国科学报      阅读次数: 【关闭】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几项措施。比如,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等等。

  上述措施将从哪些方面推动科研工作的开展?在科研经费的放与管之间,应该采取怎样的制度设计进行平衡?

  科研经费管理要符合科研规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副研究员丁兆君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式确实给科研工作带来了某种程度的束缚。“我体会最深的是,一个项目在开始进行之前,就要进行详细的预算划分,在项目进行过程当中无法调整,这可能会给具体的研究工作带来不便。”

  在记者采访中,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也一致表示,各项支出都严格控制在一定比例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比如用于公务支出的项目只能占总经费的20%;规定支出劳务的比例严格控制在10%。除此之外,调研费和开会费是两个大项。以会议费为例,其中的规定相当细致,人均经费基本为一天80元。整体来看,在这样的制度下,科研人员“只能”天天出差和开会,不然经费就花不出去。

  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就在这个过程中被慢慢消磨。事实上,科研人员除了少部分时间在开会和调研,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智力产出的工作。但在原有的科研经费管理中,智力劳动却无法体现。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教授关增建则表示,总体来说,现行科研经费的使用制度在某些方面不符合科研规律。

  尊重人的价值

  此前,李克强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九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提高人员费用比例,就是承认人才和智力劳动的价值。把‘人’的力量调动起来推进创新,就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国梁结合自己在英国和德国进行研究和承担、参与课题的经验,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这两个国家对财政科研经费的管理很严格,但同时体现了对科研人员智力成本的尊重”。

  “德国的科研经费使用本身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完全根据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来制定预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科研经费可以随便花。比如德国科研人员的工资本身是固定的,按照科研时间严格计算。我所从事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费可能占到项目的85%到90%左右,但在经费执行过程中,人员费列支的人员是严格固定的,只能花在参与项目的科研人员身上,如果参与项目的某个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项目,该项经费就不能再列支了。”杨国梁举例道。

  而据杨国梁介绍,英国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是比较高的,在其曾从事研究的曼彻斯特大学,一般讲师的月薪在税后2500~2600英镑,基本生活可以保证。

  在尊重人的价值的前提下,英国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非常严格的。“英国的高校设置了专门的项目经费管理办公室,每一笔项目支出都要经过审核,其经费报销系统是没有弹性的,而且报销涉及很多环节,一般报销程序是科研人员将报销单交给经费管理办公室,经费管理办公室交给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副院长再报到学校的财务部,还有经费使用的专家评议环节,任何环节如果对经费使用有质疑,报销单都会被退回。”杨国梁解释道。

  “放管”之间的平衡

  丁兆君认为,如果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措施能真正落实下来,应该是一件好事。“适当给予科研人员科研经费使用的自主权,不但能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还能大大减少科研人员在报销等事项上花费的精力,提高科研效率。”

  但丁兆君也承认,现实中不少科研经费疏于管理,资金并未发挥该有的效益,因而还应加强监管。“很多发达国家采取‘高薪养廉’的方式控制政府雇员的腐败风险。在一个科研人员的收入无法体现脑力劳动应有的价值,无法得到生活保障和社会尊重的情况下,他(她)的选择可能是放弃科研工作或者在项目经费上‘想办法’,从而增加滥用科研项目经费的风险。”

  “关键是‘放管’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丁兆君说道,“与政府管理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其他方面是一样的,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放管之间需要掌握一个平衡的点。”

  丁兆君给出的建议是由政府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等各方召开类似“听证会”的会议,各方陈述诉求、相互协调,共同制定出合理的经费管理和使用方案。“做到大方面遵循原则、具体项目‘因项目制宜’相结合,这样制定出的制度可能会比较合理。”

  “财政科研经费应该遵循严格管理的方向,完善各种配套制度,但前提是尊重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杨国梁最后建议道。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