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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我院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30日 00:00  点击:[]

 

各系、部、处、室: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教师、实验师系列中初级职务评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聘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坚持分类实施、分级管理、总量控制、阳光公正的原则。

  二、我院职称评聘工作遵守以下文件

  1、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

  2、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

  3、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技工学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劳字[1998]41号)。

  4、学院评审推荐办法按照《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职党发〔2013〕21号)、《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再次分配实施方案》(职院发〔2013〕1号)文件执行。

  三、评审推荐时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坚持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紧紧围绕学院专业建设,以创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结合系部实际制定量化细则,保证职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向教学能力强,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对在系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人才高水平大学申报等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要有保障政策;

    3、兼顾公平,对于进校时间长,长期在教学一线的老教师要有一定倾斜。

  四、评议推荐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11月23日前,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

  各系部根据学院分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情况组织报名工作。机关教辅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部门推荐后向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由组织人事处核准后,委托相关教学系部评审推荐。11月20日前,各申报人准备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材料报组织人事处,统一办理免试证书。

  2、11月27日前,系部审核材料并将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审核。系部对申报人及材料公示(职位数有竞争的须量化打分),系部职评领导小组(系评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形成推荐意见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3、11月30日,组织人事处接受系部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4、12月初,学院职评领导小组组织校评委员会评审。

  5、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职位数问题

  1、有职位数系部按照规定程序等额评审推荐。

  2、机关中以考代评教辅人员可直接申报。

  3、机关教辅中除考代评人员外,剩余职位数用于统筹竞争。各系部可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与机关教辅人员共同竞争名额,

  (二)关于任职时间和取得业绩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始时间为申报现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的次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三)关于教学工作量审定。各教学系部和业务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学院有关部门要制定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并负责审核。

      六、申报人及各系部报送的材料的内容与规范

  (一)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部门查验原件,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任期教学质量考核情况;

  6、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实验系列实验报告(附实验综述报告1份);

  7、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社团指导、实习管理、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8、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9、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论文由职教研究所统一负责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

  (二)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请按照附件中目录和装订要求整理(含《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报送申报材料时,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

  七、其他规定

  1、申报人如有疑问,可对照文件条款,按职责分工,分别向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职教研究所、学生处、团委及各系部咨询。

  2、评审费用: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系部报送材料时,组织人事处统一收取。

  3、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通过后,按照学院规定签订服务期协议,未签订协议人员将不予聘任。

  4、职称申报有关表格附件请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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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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