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职教发〔2016〕 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数额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拟遴选建设2个院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 特色专业。拟遴选建设2个院级特色专业。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拟遴选建设5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4.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室)。拟遴选2个院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室)。
5.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遴选1个院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6.优秀教学团队。拟遴选建设2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
7.教学名师奖。拟遴选3名院级教学名师。
8.教坛新秀奖。拟遴选3名院级教坛新秀。
9.教学研究项目(含职教集团教研项目)。拟遴选立项30个院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23项),20个职教集团教研项目(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5项)。
10.教学成果奖。拟遴选5项院级教学成果奖。
11.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拟遴选2名院级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
12.优秀教材。拟遴选10门院级优秀教材。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项目负责人按照《201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指南和各类申报书请从质量工程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需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材料通过学院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传送。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认真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201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三、报送时间
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稿和项目申报统计表由系、部秘书统一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给教务处陶德庆老师,申报材料电子稿于2016年5月20日前由各项目申报人通过学院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址:/index.html)自行上传,系部负责督促检查,5月21日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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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
附件: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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