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特困生学费减免管理规定》(职学发〔2018〕21号),现将我校2021年特困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按《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特困生学费减免管理规定》执行。
二、减免金额
享受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减免学费标准不得超过本学年度应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等),孤儿全免,其他学生视家庭困难程度酌情减免。
三、申请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特困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上学年度已经被认定为孤儿并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只需填写《申请表》,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教学院部初审。请辅导员深入了解、摸清特困学生情况,收集材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完成本学院学生班级学费减免工作,及时将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对各教学院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当年特困生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减免学费学生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孤儿教育及相关保障工作,关心特困生的学习和生活,深入了解、摸清此类学生的详细真实情况,填写《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2021年特困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11月10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及《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
(二)各教学院部对佐证材料承担审核责任。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请学生学费减免资格,并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21年 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