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特困生特困生学费减免管理规定〉的通知》(职学发[2018]21号),现将我校2018年特困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对象
按职学发[2018]21号文件执行。
二、免学费标准
享受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减免学费标准不得超过本学年度应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等),孤儿全免,其他学生视家庭困难程度酌情减免。
三、申请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特困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父母死亡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有孤儿证者需同时提供孤儿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在上年度已经被认定并享受孤儿减免学费的学生只需填写《申请表》,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系初审
各系、各班级深入了解、摸清特困学生情况,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完成本系学费减免工作,并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三)学校审批
学生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学校当年特困生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减免学费学生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各系、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孤儿教育及保障工作,关心特困生的学习和生活,深入了解、摸清此类学生的详细真实情况,填写《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2018年特困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10月20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及《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
(二)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免学费资格收回免学费资金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相关的处分。
学生处
2018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