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职教发〔2013〕 号
各系、部、处、室: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6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院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积极宣传发动,认真初审,切实做好本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于9月15前将填写好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及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请从“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质量工程网”(http://218.23.237.235/)或“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上下载)电子稿交给教务处陶德庆。
2、根据本年度省教育厅对我院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标限额的规定,各系部各项目申报数额应在省教育厅要求范围之内(见附件2)。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各系部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标限额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转发2013省申报通知.doc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各系部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标限额.doc2013质量工程申报文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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