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教学计划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十二五”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和《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关于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职院教字[2010]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部要根据教务处提出的修订教学计划指导意见和要求,组织教研室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明确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负责人),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修订统招高职、自主对口招生高职和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
2、各系部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经系主任审定后,于5月30日前将初稿(纸质稿一份盖公章,电子稿用电子政务传送)报教务处陈琳。
3、教务处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7月初报学院审批。
4、各系部需在8月30日前将各专业完整的教学计划录入青果教务管理软件,教务处将于9月初汇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下发。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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