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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课:禁止下属渔利的郭汝霖
作者:王冬老师廉洁课     发布时间:2020-12-21     信息来源:151amjs澳金沙门      阅读次数: 【关闭】

王子曰:政府工程如果不加以精心规划设计和管理,往往会产生铺张浪费,超出预算的情况,这在古代就已经出现,明代官员郭汝霖能够管好政府工程,禁止住下属从中渔利,从而成功为财政节约经费,在古代是十分稀有的。

   郭汝霖(1510-1580)(一作世霖),字时望,号一崖江西永丰人。明朝册封使。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吏科给事中,上平倭十事。奉使封琉球王,馈金不受。官至南太常卿。汝霖著有《石泉山房集》十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适逢琉球国国王请封,郭汝霖被任为正使,朝廷赐给他玉带、一品官服,奉国书前往琉球国。按以往惯例,凡出外国的正、副使者可各乘一船,带黄金千两以备途中之用。可郭汝霖为官清廉,克己奉公,为节省路费,与副使同乘一船,飘荡大海,途中险阻重重,他却毫无恐惧,置生死于度外,第二年才到达琉球国。琉球国国王获封后,特铸造精美马蹄形黄金40两赠送给郭大使,郭汝霖却婉言谢绝不受。回朝复命时,琉球国使者将郭汝霖辞谢赠金的情况转告皇帝世宗,世宗听了非常高兴,多次在朝廷官员中赞扬郭汝霖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其行为表现了大明王朝使者的风范,连声赞曰:“一崖,清官也。”特赐给白金、贮丝以资表彰。对这次出使的历史记载非常重要,因其恰恰从史实角度证明钓鱼岛在古代是归属中国的。

翌年,朝廷命他督修通州海城,众官员都说,修该城非耗金20万两不可。汝霖到达通州后,亲自四处察看,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精心规划,实行定时定量定费,仅半年时间,通州海城修复一新,而且全部费用仅用3万多两。朝廷官员甚感惊奇,问汝霖“有何奇招”,汝霖说:这有何奇怪!我不过能禁止经办此事的官吏从中渔利罢了,做到钱不乱花,将钱实实在在的用到工程上。皇帝为奖赏汝霖督察有功,被提升官俸二级,升任大理少卿,后又升为南京太常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