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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教字[2017]5号
关于2017年上半年《形势与政策》课开课的通知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要求,为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学内容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思政部以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的《2017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要求为纲,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本学期讲授的内容分四个专题:第一专题国内经济形势与世界经济变化;第二专题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第三专题 2017大国关系;第四专题 2017大国“两会”热点解读。共8课时。
二、教学方式
本学期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以讲座形式采取专题系统讲授、影像展播、形势政策报告会、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讲座由思政部安排教师进行授课(结合PPT讲解、视频播放、师生交流探讨等);同时要求学生课下自学。
三、开课对象
全校所有2015级全日制大二高职学生
四、上课时间及考核要求
本次《形势与政策》课上课安排在“端午节”后5月末和六月初的连续两周内完成。本课程每学期考核一次,由各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分形成本课程的最终成绩。考核办法主要采用开卷课下答卷及实际出勤的形式。
五、工作要求
根据中央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形势与政策》课是每位大学生在校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思政部积极准备,要求备好课,上好课,注重教学效率,真正发挥《形势与政策》课在“立德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中,授课教师必须进行课堂考勤;凡考勤不到或期末考核试卷未交者,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按未修处理、相关后果由学生自负。
附件:2017年上半年《形势与政策》讲座课程表
思政部
2017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26911583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