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基〔2017〕20号)《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2〕7号)等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登陆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5日。
2.各市科技局、省直部门、中央和省属高校院所等归口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指导各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在线完成审核推荐,排序后形成《省重点实验室推荐信息表》(附件2),将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3.网络填报系统于11月25日18:00关闭,请各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和审核,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4.请相关教学院部积极和合作企业进行沟通联系,组织申报或联合申报。在申报前请及时和科技处联系。详细通知请参见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与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2.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
3.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
科技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