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色窗口经营户、各食堂供货商及餐饮员工:
本学期即将结束,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在校服务餐饮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结算结清各特色窗口营业款、供应商货款及人员工资。希各特色窗口经营户、供货商及餐饮员工主动与餐饮企业结帐。如餐饮企业拒付货款,请及时与后勤公司联系。逾期不办理结帐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50-3707729
联系人:胡老师 王老师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