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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151amjs澳金沙门     阅读次数:【关闭】

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18年度学院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申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各部门、各系部申报2018年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因公临时出访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系部要切实提高对因公临时出访工作的认识,安排计划时应注重提高因公临时出访的质量和效益,不得因人找事,要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要突出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出访人员返校后,要面向全院教师或所在部门做一次出访成果报告。

二、各部门要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务实、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走出去”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加大对经贸类团组和赴周边国家团组的支持力度,严格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统筹安排好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申报工作。

三、因公临时出访计划包括自组团组和双跨团组,申报的内容应包括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间和天数、团组负责人、人员构成、出访任务、出访预期目标和效果、经费来源等内容。为便于经费预算管理,因公临时赴周边国家团组和赴港澳团组计划单独申报(详见附件2和附件3)。周边国家是指与我国陆地接壤的毗邻国家(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老挝、缅甸、越南)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

四、各系部要结合省级立项项目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需要编制本系部专任教师因公临时出访计划,报组织人事处汇总,请组织人事处结合“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对各系部计划进行初步审核,遴选推荐学院专任教师因公临时出访计划。

五、副处级及以上党政干部因公临时出访的按照《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滁办发〔2012〕11号)文件执行。

六、报送时间。请各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的计划表报院办公室汇总,对逾期不报的,学院办公室不受理该部门(系部)2018年因公出访申请。

(联系人:肖宏飞  联系电话:0550-3854621)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2018年度因公临时赴周边国家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3:2018年度因公赴港澳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4:2018年度参加省直部门双跨培训和非培训团组计划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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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