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系、部:
为适应学院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公文处理办法》,现就学院发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正式公文主要包括学院文件、学院函件、学院办公室文件、处室文件、系部文件、会议纪要。除学院文件、学院函件、学院办公室文件以外,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单位发文。
二、严格控制公文数量,能够不发文的不正式发文,能够以部门文件发文的不以学院名义发文。各部门发文格式参照《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公文处理办法》执行。处室因一般性工作需要可以使用“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处室函件”发文标识。
三、各党总支、系部文件一般由发文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组成。各党总支、系部发文标识有以下形式:
(一)以机关党总支名义所发公文为: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机关党总支,一行居中排布,红色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不加粗。
(二)以系部党总支名义所发公文为: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总支,其中×××××为系部全称,一行居中排布,红色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不加粗。如“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食品与环境工程系党总支”。
(三)以系部行政名义所发公文为: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其中×××××为系部全称,一行居中排布,红色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不加粗。如“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食品与环境工程系”。
上述发文标识后均无“文件”二字。
四、各部门发文办理流程为拟稿——审核——签发——复核(校对)——成文归档——分发。审核和签发分别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
五、各部门向学院党委、行政报送“请示”“报告”等上行文时,需标识签发人姓名。“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标识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使用方正仿宋_GBK体字)。
六、技师学院、互联网学院等部门参照《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公文处理办法》和本规定执行。
附件1:党总支、系部发文字号.doc
附件2:党总支、系部发文版式.doc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